Get your own free Blogoversary button!
  • 长久以来我就有一种自残倾向(非血腥暴力的那种)。基本上,我愿意跟所有和我不甚联系的也不怎么擅长的玩意儿玩一把,直到玩的有那么点意思为止。

    及至毕业以后,又尚未上班,我陷入了一种极度空的状态(并非寂寞空虚)。然后我想起之前因为毕设没有时间去做的那些积怨已久的事情。

    经过层层的筛选和选拔。现在我人生最大的娱乐消遣是躺在床上作小梦10小时。

    起来以后看看动画。-我摧残它。

    然后看会书(有奇怪笑点的那种)。-我摧残它。

    然后一瞬间就吃晚饭了。-有时我摧残它,有时它摧残我。

    然后继续看那本晦涩的,评语3倍于原文的小学生读物《世说XX》。-有时候我能摧残它。

    最后开始练三小时的毛笔字。-艾布瑟露特雷它摧残我。

    言而总之,博主不可避免的沦为了宅女。

     

     

     

     

     

    而宅女都是大家闺秀。

     

     

     

    偶夜。

  • 2009-06-23

    终须一别

        “我知道是钩是种武器,在十八般兵器中名列第七,离别钩呢?”
        “离别钩也是种武器,也是钩。”
        “既然是钩,为什么要叫做离别?”
        “因为这柄钩,无论钩住什么都会造成离别。如果它钩住你的手,人的手就要和腕离别;如果它钩住你的脚,你的脚就要和腿离别。”
        “如果它钩住我的咽喉,我就和这个世界离别了?”
        “是的,”
        “你为什么要用如此残酷的武器?”
        “因为我不愿被人强迫与我所爱的人离别。”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你真的明白?”
        “你用离别钩,只不过为了要相聚。”
        “是的。”


          ——离别是为了相聚,只要能相聚,无论多痛苦的离别都可以忍受。

                                                                                                         题记:摘自古龙《离别勾》

     

     

    趁现在感情还满时速速记下大学生活的最后一笔,写也未必也能好,不写却一定会后悔。

    不知道为什么,当我想以“四年一晃而过”作为开头时,总是想到,之后的两三年也将飞逝如斯,而那个时候,我们必定又可以再次相聚。于是想起了古龙的七种武器之《离别勾》,终于体会到了他老人家的意思。


    毕业前的那个晚上,我其实一点怅然之感也没有,我们还坐在一起玩三国杀,讨论为什么别人吃散伙饭的时候都要哭,我们却一点都不想哭。后来不知道谁出了个主意要大家都说一段话,拼一次酒,结果真的有人哭了,我也没哭。轮到我说的时候,又哭了几个,我突然觉得有点像RPG游戏,看你说一段话,最后能弄哭几个人...正这么想着想着,小蜜突然来了一句:你们不要忘记我!跟点子还有阿丹都哭红了眼圈。于是我也被命中了...(这一轮其实还是蜜蜜比较力孩。。。)

    这一夜我都未合眼,和小蜜点子一块挤在一张小床并且不停的弄醒一直处在半梦半醒中的点子。桃子妹妹合视频合了一夜(因为四点半天就亮了),而她在六点半的时候“晚节不保”终于还是睡了(但是在七点钟又起床了,所以只有我和小蜜是真正通宵了的,HO~)

    学校的毕业典礼还是很无聊,但是起码还算干练,很快就结束。我们一起奔赴综合楼十楼续摊我们自己的毕业典。其实那段作为回忆录的视频我们都看了好几遍了,但是在毕业典上放出来,大家还是都哭了。

    回忆合上的时候,人也会比较麻木,要我说这四年来做了些什么,我未必能想起来多少。但是一旦翻开,怎容得你忘记。借用阿丹的一句毕业发言:这四年真的很开心,似乎有点超乎想象的开心了。

    我一直再想,如果说传闻中有一个都是女生的班级。

    她们每一个人都仗义,大气,豪爽,幽默,阳光,聪明,不世俗。四年来非但没有吵过架,还一直护着自己班级的女生和任何会侵犯到自己班级女生的势力抗衡(基本算是群起而攻之的状态了...)。表里如一的和睦安乐。非但同窗学习还一起游山玩水。没有女生之间的明争暗斗,甚至没有一个这样的人存在。

    那么这个“神秘”的班级肯定是我们班。

    而如今,要各奔东西。

    其实没有一个人愿意离别,但是不离别又如何体会到相聚时最大的欢乐,又怎么懂得相聚时的珍惜。

     

     

  •  

    十三个女生去厦门,她们分别是:橘子,磊磊,小柴,音菲(我),点子,桃子,阿芳,浩然,斯斯,冬子,云云,阿丹和小蜜。

    我们买的是吉祥航空的往返特价票,720元,怎么说呢,不算特别便宜,但是已经足够让啥上航啊阿联酋航啊等公司的航空小姐所鄙视而且航空餐极其残隐,绝对难吃.

    不过好在一个半小时就到了,极快,以至于我还没来得及睡着就到了,吓...

    厦门是个极小的城市,我们从机场从湖里区到思明区(一共只有连个区)仅花了20分钟...完全不塞车,没有高架困扰,横穿整个城市简直和我从徐家汇开车到人民广场一样的近.

    厦门给我第一眼的感觉是湿热,第二感觉是干净.我一直不能理解某些文艺小说里说混乱肮脏又充满着湿热和汗味的城市是怎样的有韵味,我只晓得光是湿热已经叫我们快死掉.

    在我比较近的记忆里,好像很久没有这样出过汗,浑身的毛孔都在飙汗,每一寸皮肤都充斥着被蚊子叮咬的危险.但是我还是很开心,因为的确玩的开心过瘾,厦门很美,除了夏天真的很适合度假散心和居住.

    个人觉得,必玩的地方是南普陀和鼓浪屿.必逛的街当然是中山路和环岛路.必买的东西是红豆馅饼和风师爷(金门特产).必吃的小吃是烧仙草和厦门肉粽!

    ……

    <此篇已完>

  • 2009-06-11

    Filippa K Girl!

     

    熟悉我的伦都晓得我超饭Filippa K和MMM。且说MMM的高度就我日常生活中已不可能抵达,于是我只能一门心思的崇尚K先生的风格了。

    喜欢一个设计师,没有太多理论原因,说我盲目崇拜也可以。我喜欢的设计师作品一般都和我平时爱好的风格极其相似(啊没创意死了,我MS永远都之喜欢特定的风格。)

    可能因为我从5岁开始看当年的《ELLE》杂志识字的缘故,从一堆女人自我想象的文字中终有一句话給我带来了很大的影响-“Never over dressed.”

    所以至今我对于"HIGH FASHION"还是一知半解并且兴趣渐消,如何在生活中穿的时髦经典优雅可能是我现在对服装唯一的兴趣。

    想来撰稿写时尚评论也半年了,仅仅半年就叫我看到了超多的时尚糟粕为人所津津乐道。我可以写,可以任意贬褒,但是我可能只能是“Filippa K Girl”

    很多人说,Filippa K的09 A/W很难看,我觉得还是一如既往的好看(要拍砖的赶紧拍)。他的09S/S我大致已经在北欧篇介绍过了。

    耶其实我发现,我喜欢的通俗说就是具有设计感的基本款。源于基本款高于基本款 

     

     裤子的剪裁完美。

     这双BOOTS非常耐人询味。

     衬衫的灰紫色很美。

     开衫嗲!

    我发现Filippa K的审美或者设计理念除了专注于优良的剪裁之外,是不是还带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东方审美。他的设计总是恰当好处的露出一小截素腕或者脚踝。也许一直一来,我就是这么被他吸引的罢。

     

  • 开了一家小店。卖的都是我超爱的衣服。

    《岛》- http://store.taobao.com/shop/view_shop.htm?shop_id=58443345